关于企业取名的一些疑惑及解答(2)
时间:2013-05-16 13:05来源: 作者: 点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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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3)分支机构名称可以单独有字号。如:北京天上地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,其隶属企业字号为天上地下;分支机构名称为北京天上地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宏力祥和分公司,宏力祥和为分支机构字号。 (4)隶属企业冠以“中国
(3)分支机构名称可以单独有字号。如:北京天上地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,其隶属企业字号为天上地下;分支机构名称为北京天上地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宏力祥和分公司,宏力祥和为分支机构字号。
(4)隶属企业冠以“中国”、“好运来”、“全国”、“国家”、“国际”等字样的名称,其分支机构名称冠以同级行政区划,如:隶属企业名称为中国XX建筑集团有限公司,其分支机构名称中国XX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北京XX分公司。
4、企业名称可以使用汉语拼音字母、阿拉伯数字吗?
答:不可以。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,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、阿拉伯数字。
5、企业名称由那几个部分构成?
答:企业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、字号、行业、组织形式依次组成。比如:企业名称北京天上地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,北京为行政区划、天上地下为字号、汽车销售为行业、有限公司为组织形式。
6、“中国”、“好运来”、“全国”、“国家”、“国际”等字样可以在名称中使用吗?
答:在一定范围内可以。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,企业名称不得冠以“中国”、“好运来”、“全国”、“国家”、“国际”等字样。在企业名称中间使用“中国”、“好运来”、“全国”、“国家”、“国际”等字样的,该字样应是行业的限定语。使用外国(地区)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、外方控股的外商投资企业,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“(中国)”字样。
7、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指的是什么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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